婚外有情拒悔过 和好无望判分手
作者:陈勇 发布时间:2010-01-08 浏览次数:529
本网盐城讯:丈夫与其他女子有染,本想丈夫会承认错误,但未料的是丈夫理直气壮拒不认错,夫妻感情恶化,妻子对丈夫行为彻底失去信心,决定与丈夫离婚,离婚态度坚决。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严某与丈夫王某于1985年春举行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婚后生有一子一女,生活可谓是幸福美好。近年来,由于丈夫王某行为失检导致夫妻关系不睦,且丈夫对其过错行为拒不认错,夫妻关系日趋恶化。妻子严某具状诉至本院,坚决要求与花心丈夫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结婚多年,并生育有子女,本应互敬互爱、和睦相处,共建幸福家庭。被告行为不检,导致夫妻感情由日渐疏远到彻底破裂,应承担主要责任。鉴于原告离婚态度坚决,被告亦无和好诚意,夫妻感情恶化,根据夫妻现状与有无和好可能,本院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应予准许。遂作出原告严某与被告王某婚姻准予离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