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法院实行社会评价机制
作者:朱先明 发布时间:2010-01-07 浏览次数:441
本网连云港讯:为彰显“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为和谐港城建设再立新功,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紧紧抓住送法“进沿海开发工地、进企业、进村居”密切联系群众的特点,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并实行了“以调解为中心、以解决矛盾纠纷为重点、以让人民满意为标准”的社会评价机制,将审判工作与社会评价有机结合起来,搞好对接服务,自觉接受服务单位和群众的监督,并通过意见反馈,找准薄弱环节,认真加以改进,切实提高法院的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连云法院启动了社会评价机制,其主要工作是重抓四个环节:一是收集环节。该院运用科技手段,与辖区重点单位建立信息互动平台,以对接的方式获取信息数据和相关资料,依据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确保信息数据可靠和具有代表性;二是访问环节。该院实行案件回访调查制度,了解当事人的主张,对回访调查当事人“不满意”的案件弄清具体原因;三是分析环节。该院把当事人评判值作为分析数据,每月按“调解撤诉率、息诉罢访率、群众满意度”三大类30余项科目,分单元进行综合分析,查找突出问题;四是整改环节。在查实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后,由院结合实际提出及时有效的改进措施,迅速加以改进,以提升法院的形象和群众的满意度。
连云法院实行社会评价机制以来,不仅当事人感到方便多了,而且办案周期缩短、案件质量提高,也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该院针对当事人反馈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比较分析,对症下药,因案因事施策,增强了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群众对法院工作已由“神秘变为熟悉”,由“敬而远之变为老娘舅”。据最新统计显示,该院今年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70%以上,息诉罢访率首次实现100%,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