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集中执行信贷案件积极参与“金融生态县”创建
作者:刘科 发布时间:2010-01-07 浏览次数:407
本网徐州讯:打造和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将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降低金融风险,推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丰县法院在2009年以来就从程序、实体、协调机制、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着手,切实提高金融案件审理质量和执行效果,积极参与创建“金融生态县”。两周来对涉金融信贷案件进行了集中突击执行,共执结此类案件43件,到位标的额达160余万元,解决了一批经年陈欠、“呆账”、“坏账”,取得良好的清收效果和社会效果。具体做法有:
一是加大对担保债权的追收力度,以对借款人一样的执行力度对待担保债务人。二是执行方式方法的灵活多变,探索有利于金融债权实现的最佳执行措施和手段。在全市法院执行系统推出的执行调查令、公开执行“三告知”制度、公告执行、悬赏执行、听证执行等一系列革新措施的基础上,还探索建立执行督促机制,试行公开债务人信息、强制审计、限制高消费等制度,保障生效判决得以有效执行。三是加强执行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工作。由中院对基层法院执行阻力大、地方干扰严重的金融案件,加大提级执行和交叉执行力度。四是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不需诉讼,直接申请执行,并严格执行收费办法,申请执行不再预交执行费,为金融机构免去了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