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为贯彻省高院《关于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人大旁听庭审案件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扬中法院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理,开展专题调研、座谈讨论、情况通报、案件评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多方面、多渠道争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

一是加强领导 强化接受监督意识

省高院《通知》一出台,扬中法院即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研究部署这一专项活动,制定了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余新优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庭、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门联络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不仅能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而且能促进法官庭审行为规范化,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二是组织协调 强化责任意识。

为保障人大代表进行评议工作,法院办公室加大了与各部门的协调力度,建立各业务庭邀请人大代表有准备旁听和审管办邀请人大代表随机旁听相结合模式,由人大代表们填写了本院印发的《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评议表》方式,从庭审程序、庭审和调解能力、庭审形象三个方面,对是否平等保障诉讼各方各项诉讼权利、庭审阶段完整性、语言文明等十二项内容进行测评。在庭审活动开展日,相关法庭设置专门的人大代表旁听席和休庭期间代表休息室,让每一位旁听代表,统一配戴特制的旁听证参加旁听,以增强听审活动的严肃性和旁听代表的责任感、荣誉感。同时加强法庭安全工作,负责押解的法警做到提审准时、规范,确保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是评考结合 强化信息反馈意识。

将人大代表的“庭审评议”与当前法院开展的作风建设活动和法官业绩考核结合起来,并作为考核干警作风和庭审考评的重要依据。庭审结束后,通过与旁听代表进行座谈的形式,听取和收集人大代表对庭审方式、庭审质量和法官庭审能力等方面的评议,对旁听代表针对庭审活动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所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求业务部门认真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由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旁听代表反馈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