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日前,苏州中院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全市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研讨会。市政府法制办及市交通、国土、规划、住房建设、公安、环保、市容市政、盐务等11家行政机关的相关人员,市、区两级法院部分行政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中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分别通报了2009年全市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情况,介绍明年工作重点,并着重对房屋拆迁、公路管理、市容市政等行政执法领域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统一执法尺度和执法认识。

2009年,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02件,审结590件,同比分别上升26%和23%。行政案件多集中于城建、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公安、工商等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集团诉讼、社会敏感案件增多。面对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审理难度日益增大的严峻形势,全市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严抓办案质量,积极探索多元化协调机制,加大案件协调力度,一审行政案件撤诉率达48.4%,有效化解了大批行政争议。强化服务意识,拓展审判职能,共走访重点项目及行政审判服务联系点18次,为重点项目提供决策参考和法律支持,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在维护和促进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2010年全市行政审判将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来开展工作,一是要以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为主线,依法审理好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各类行政案件,最大限度地协调各方的利益。二是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的质效,将案件的上诉率、申诉率、涉诉信访率控制在较低比率。三是要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为大局服务的作用,为苏州“三区三城”建设及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四是要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