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2009年,涟水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县政府一年一度的抽样调查,涟水法院人民满意率98%以上。

(一)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终极目标。坚持“调解优行,调判结合”工作方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活动的始终,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一方面,完善调解机制,以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为中心,整合政府予调中心、妇联、工会等多方力量,实行整体联动,实现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无缝对接,促进大调解格局的形成。另一方面,丰富调解手段,形成高效“调解五法”,全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81.14%,居全市8个基层法院之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97%,同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把便民诉讼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基础工作。200910月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形成诉讼指导、诉前调解、立案送达、案件查询、判后释法等“一柜式”服务,全面提高服务水平;添置电子触摸屏、电子橱物柜、LED大屏幕、放映导诉短片等方便群众诉讼;继续加强导诉速裁工作,一年来,导诉室接待法律咨询292人次、引导诉讼413人次、处理立案信函69;速裁法官速裁案件229件,调解227,撤诉2,调解撤诉率100%,平均审理天数仅1天。

(三)把司法救助作为保障群众诉讼权益的重要措施。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制度,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为29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1.1万元。落实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刑事附带民事等执行案件的涉诉救助资金,一年来共发放执行救助资金13.5万元,涉及案件35件,当事人46人。

(四)把涉诉信访作为事关民心稳定的“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完善周一至周五院、庭长信访值班制度,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自我排查力度,争取发现的早、控制的住、处理的好,同时与县人大、政府、信访局加强信息互通互享,联合采取措施。2009年实现上级法院、地方党委交办息访率100%,领导批示反馈率100%,无进京上访,无赴省集集有影响的非正常访事件的“双百双无”目标,涉诉信访处置工作全市考评得分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