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他人为讨债 触犯刑法受处罚
作者:秦鹏 发布时间:2010-01-06 浏览次数:478
本网徐州讯:近日,铜山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拘禁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大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张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大某、张小某与他人结伙,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张大某、张小某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遂对二被告做出上述判决。
本网徐州讯:近日,铜山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拘禁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大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张小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大某、张小某与他人结伙,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张大某、张小某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遂对二被告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