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20091211,江苏省无锡滨湖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吴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992823时许,无锡一派出所接110报警指令称一夜宵摊有人被砍伤,至现场发现一人背部戳伤,同在现场的吴某有作案嫌疑。民警将吴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犯罪嫌疑人吴某如实交代了发生的一切。2009928晚,被告人吴某和小姐妹从苏州赶到无锡找她的朋友,为了给吴某接风洗尘,朋友请她们俩吃了顿饭,吃饭时吴某大概喝了四五瓶啤酒。一顿酒饱饭足后,吴某朋友接到电话,对方说是有点郁闷,想一起喝喝酒。于是吴某等4人又赶到一夜宵摊又喝了两三瓶啤酒。夜宵吃好后吴某解手回来突然看到一年轻男子骑着辆车,小姐妹拉着朋友说:“算了,走吧”。醉醺醺的吴某以为那个年轻男子要打朋友了,为了讲义气,顺手在夜宵摊上拿起把刀朝那个男子走去不分青红皂白地问“刚才你骂谁呢?”男子看到刀说:“你拿把刀吓唬谁呢?”被这么一激,吴某就靠近这男子朝他的后面腰部捅了一下,捅完后没走几步就有点迷糊倒下了。后来现场的人就报警了。

经鉴定,被害人伤者右肺挫裂伤,右侧少量气胸,右侧血胸,属轻伤。

无锡滨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吴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介绍,女孩子在外最好不要喝酒,在没有弄清楚事情真相前不要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