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在校大学生 今日开除又受审
作者:施永华 发布时间:2009-12-31 浏览次数:626
本网南通讯:大学生,原本是家庭的骄傲,国家的栋梁,但如果他们不好好珍惜来之不易就学机会而违法犯罪,那就会是家庭的耻辱和国家的损失。近日,南通开发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在校大学生抢劫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本案系共同犯罪,杨某是主犯,王某是从犯。后结合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认罪态度、被害人有一定过错以及两人均系在校大学生和无前科劣迹等情况,对被告人杨某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千元;对被告人王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两被告人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两被告人也已被学校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