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交叉调解法”效果显著
作者:沈海涛 发布时间:2009-12-31 浏览次数:443
本网淮安讯:为缓解案件增加的压力,及时、彻底化解纠纷,涟水法院不断创新调解机制,总结调解经验,推出接力式“交叉调解法”,取得了显著成果,1-10月份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9.53%。
一是人人树立调解一盘棋观念。交叉调解的前提是业务庭每名同志分案不分家,胸怀全局,对他人经办案件也能尽力协助,在案件调解中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协力,发挥整体优势,追求交叉调解的最佳效果。
二是着力培育不同调解风格。在平时工作中,有意的培养对某一类型案件处理相对精通的法官,同时培育不同的调解风格,以利于在案件调解中实现调解风格互补。如有的同志办案雷厉风行,能迅速抓住纠纷核心,随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有的同志善于倾听当事人陈述,考虑当事人心理感受,迅速拉近与当事人心理距离,有的同志能够换位思考,擅长把握当事人心理,等等。这些同志在案件审理中只要配合得当,一般案件都能够调解解决。
三是积极开展接力式调解。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承办人调解不成,其他同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协助调解,或接手调解。通过轮流做当事人工作,把调解工作做细、做深、做透。
四是确立疑难案件调前会商制度。个别特定疑难复杂又确需调解结案,则就调解问题专门召开调解庭务会,在承办人介绍案情基础上,集体研究调解突破口,制定多种调解方案,力争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