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日前,省委政法委朱华仁副书记对苏州中院《关于涉鑫苑置业有限公司有关案件情况的汇报》作出重要批示:“苏州中院积极协调、鼎力协助企业排忧解难,优化投资环境,应予以充分肯定。望按汇报意见,继续做好工作。”

去年下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司法任务,苏州中院党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提出了“宽严调养防扩”工作方针,能动司法、服务“三保”,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渡过危机,竭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多次受到省市领导肯定。20098月,市中院民一庭陆续受理了涉及在美国纽约证交所上市的鑫苑置业(中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列案件,该公司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开发资金链断裂引发在苏的多处工地停工解约和继续施工纠纷,院领导指示民一庭妥善处理,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在分管院长的指导下,民一庭指定专门合议庭集中审理,专题研究纠纷解决方案。针对最为紧迫但争议较大的撤场问题,多次深入施工工地现场勘察、清点、组织验收,数十次召集原施工单位和鑫苑置业有限公司双方进行协商,逐一排除撤场障碍,并创造性地适用先予执行措施,尽快地促成了原施工单位撤场,保证了鑫苑置业有限公司重新组织施工,减少了诉讼双方因撤场问题久拖不决引起逾期交房的连锁反应造成更大损失,同时促成鑫苑置业有限公司先行支付了1500万元工程款,保证了农民工工资的兑现,不使因撤场而导致农民工利益受损或引发不稳定因素,也为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