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北塘法院三管齐下开创审判管理新局面
作者: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2-30 浏览次数:508
本网无锡讯:近年来,无锡北塘法院充分认识审判管理在法院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推行新举措,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近日,北塘法院开创性地以审判管理为主题向人大作专题报告,汇报该院审判管理的三大举措,展示了该院审判管理的成果,获得了人大对审判管理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开拓了审判管理的新局面。
一、及时落实力量,实现审管“三化”
1、评价体系科学化。首先,通过量化的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营造审判质效综合评价体系,构筑信息平台,发挥导向作用,使审判工作的统计数据从过去的简单纵向对比发展为纵横结合的综合比较分析。其次,通过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对法官个人的评价更量化、客观。再次,通过审判管理信息的发布,为法院工作的准确定位提供依据。
2、流程管理规范化。通过案件流程管理,整个案件审理过程更加规范;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能力与法律文书考评、优秀与瑕疵裁判文书评定等审判业务的动态管理,加强了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评测,规范了审判过程中的各项程序。
3、管理技术智能化。依托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各类案件审理数据都输入电脑上网,通过电脑程序自动统计,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率,为院领导各项决策及时提供数据参考。同时,借助电脑智能化的优势,及时进行专项统计分析,并上网公布相关数据,提高了数据统计的利用率。
二、加强创新开拓,提高管理成效
1、科学评估,积极引导。该院注重对质效体系中25项指标数据的汇总、评估,及时完成、报送各项统计的审判数据,及时为院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参考。同时,每月公布审判动态信息、案件审结情况通报,每季度有法官个人业绩通报、审判质效统计通报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使得审判信息全面透明,工作好坏一目了然,内部竞争公开公平。
2、严格管理,加快进度。严格审查各项审限延长审批手续,加强对所有案件审限的跟踪,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实行提示通报,促使承办人员尽早审结案件。对于个别同志拖延办案的现象,院领导亲自出面进行督办。针对某些时间段出现的案件平均审限长的问题,通过已结案件及在办案件两条线索,同时开展对各审判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延误审限情形的专项检查,进一步促使审判人员提高审判效率。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该院改变过去全面评查、针对不强的做法,从实际出发,实施抽查方式,定期确定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先后开展18个月以上超长期未结案件、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和信访反映的执法不公的案件等特殊类型案件的重点评查活动。该院注意抓住审判工作的重点,对裁判文书的质量、庭审程序的规范等进行有侧重点的评查,加大评查力度,鞭策全院审判人员不断学习,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审判质量和增强司法能力。
4、准确考评,奖罚得当。该院以法官业绩考评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相对接为着力点,强化考核细致,力求奖罚明确,保证兑现到位,从而打消了部分干警怕干好工作遭人妒的顾虑,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通过将审判考核数据纳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并在网上公布于众,使全院干警对各人的工作情况一清二楚,从而纠正了过去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过程中凭印象打分的习惯,较好地保证了投票的质量,为法院发现、培养、提拔优秀人才提供了有效的渠道。
5、对症下药,提高本领。该院先后组织开展了庭审能力考评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通过现场打分、公开点评、汇总分析等举措,有力地提高了法官的庭审能力、文书撰写能力,确保了庭审程序的规范有序,也使裁判文书的叙事更加真实、说理更加透彻、判决更加信服。该院还组织了全院干警法律业务考试、书记员的写作能力培训与考试、全院干警的打字技能考试,使全院干警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工作技能有了明显的进步。
6、科学评析,帮助决策。该院党组在推行科学决策的过程中,注意将审判管理工作作为决策的前置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全程跟踪、及时会诊、正确决断,从而使院党组在人员配置、车辆配置、环节衔接、内部指导等方面能够有效管理、正确指导。同时,各审判执行部门也能够通过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及时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措施。该院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既反映了面上的整体情况,又着重反映了一些新问题和具有代表性、倾向性的问题,特别是能够在全市基层法院范围内进行纵横对比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使其达到了指导审判、促进审判的作用。
三、正视存在问题,寻求解决困难
1、审判管理工作还需要创新提高。对审判信息的管理运用还局限于表面阶段,对于深层次、多角度的分析运用还不够,特别是对审判管理工作的经验积累与理论调研开展还不够深入,缺乏重量级的调研文章。同时,院、庭领导善于利用审判信息指导工作、正确决策还不十分普遍,需要加强领导和督促。
2、人员配备存在不足。由于人员编制严重缺乏,有限的审判资源只能应付不断增加的案件审理。审管办与审判监督庭的人员合二为一,既分散了审管办人员的精力,也导致两者职能混同,使审判监督庭的审判业务成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影响了审判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3、硬件设备亟需保障。由于目前诉讼费交纳标准大幅度下降,导致法院无钱加大对审管办的投入,一些审管人员难以外出交流学习,一些陈旧的电脑无法淘汰更新。信息中心的数据库设备比较落后,缺少应有备份场所,一定程度上对审判管理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隐患。
4、保障机制难以同步。审判管理工作虽然解决了内部管理的评估问题,但由于受目前法院人事制度的制约,对于难以胜任工作的同志,无法做到淘汰出局,导致行政管理只能采取重教育、多帮助、少批评、少处罚的模式,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干警的积极性,也给法院队伍建设和司法权威带来了不利。对此,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加快法院人事制度改革,把审判管理工作做得更加富有特色和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