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老人做糊涂事 报复“情敌”触法律
作者:吴春燕 储晨洁 发布时间:2009-12-30 浏览次数:586
本网无锡讯:邵某本是在家安享晚年了,却因一段不成功的“黄昏恋”触犯了法律。日前,宜兴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拿到判决书时,邵某后悔不已:早知道这是犯法,我怎么也不会这样做呀,真是老糊涂了!
邵某已年届六旬,早些年被宜兴一单位聘用做门卫工作,直到前年才退休回家。原本邵某有个圆满的家庭,可自从老伴去世后,独自一个人生活,后经人介绍认识了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民所有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但被告人邵某能自愿认罪,遂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