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遭遇车祸死亡 诉保险公司理赔被驳回
作者:吕敏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9-12-30 浏览次数:576
本网南通讯:丈夫酒后驾车不幸发生车祸,夺走了他和一个女儿的生命,同时将另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变成了智障儿,那辆20多万元买的新车也全部毁损,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死者
事
南通中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已在保单正面明显位置对保单后面的免责条款作出重要提示,而蔡某在接收保险单后也未提出异议,即视为保险公司已履行说明义务,保险公司以此拒赔合法有据,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官点评】法律严禁酒后驾车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保险公司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免责条款的内容,即可认定已尽到酒后驾车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本案中,蔡某虽在购车时未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直接接触,但其接收保险单的行为可推定已接受该免责条款的约定,所以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已经尽到明确说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