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适应新时期环境信访工作的需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环境问题,邳州法院在信访工作中注重诉讼与非诉讼方式相衔接,实现三个转变,利用非诉讼举措巩固诉讼效果,从源头上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先后在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年活动、转变环境监理作风年活动和行政执法效能提高年活动,使信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参加信访培训班,强化爱岗敬业意识,进一步提高调处信访案件的能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应急、公正调处的能力。

三是坚持所有信访案件有阅卷笔录、有接待记录、有化解方案、有稳控措施、有审委会结论、有审结报告,严格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强力推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责任终身等化解措施,加大了信访案件办理力度,精心组织开展信访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一大批信访老难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四是立案阶段变“被动”为“能动”。建立立案走访制度,按照案件的类型梳理纠纷的成因,对易引起矛盾激化及对立情绪大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分类走访民间调解、人民调解组织或涉诉所在地政府和主管机关,掌握各方矛盾焦点以及当事人的心理动态,及时进行疏导。

五是审判执行阶段由“了事”到“事了”。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邀请当事人亲友、村组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领导参与调解。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利用女法官所固有的爱心、耐心和细心,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力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进一步强化调解工作力度,给予困难、弱势群众提供最大帮助,解决拆迁矛盾纠纷问题。

六是诉讼后变“一判了之”为“判后跟进”。我院推出“随时释明”与“预约释明”相结合的判后“法律集中释明”工作新机制。另外,我们还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相结合机制,开创未成年人帮教活动社会化的新途径。法官进行不定期回访,与社区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