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长法院“四主动”营造和谐执行环境
作者:朱纯 发布时间:2009-12-28 浏览次数:372
本网无锡讯:今年以来,无锡南长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实行“四主动”措施,创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取得了显著效果。
主动汇报情况。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汇报,争取支持。南长区党委多次就法院执行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亲自参与协调多起重点涉府案件。
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对部分重点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到执行现场进行监督。对人大、政协交办的关于执行工作的议案、提案,迅速处理,及时反馈,建立人大政协与法院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实行定期回访制,争取社会效果最大化。
主动加强沟通。加强与银行、工商、保险、邮政等机关的密切联系,确保执行工作所有环节畅通。同时加强与周边市、区兄弟法院的联系,形成联动互助的长效机制。
主动争取理解。做到每个案件的执行过程全部有详细的记录,并定期向当事人公开,采取“阳光式执行”,争取当事人理解。逐步形成群众支持、申请人协助,被执行人配合的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