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五项机制”推进行政审判工作
作者:孙冬花 发布时间:2009-12-28 浏览次数:442
本网徐州讯:徐州鼓楼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方位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行五项机制,发挥审判职能,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重大案件报告制。确定一名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工作,院领导参加合议庭审理重大行政案件;建立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也由此改善了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
2、业务学习长效制。行政庭每周固定时间学习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开展个案讨论交流。通过长期、有计划、有组织的业务学习,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今年审理行政案件35件,无改判和发回重审。
3、案件类型规范化。该院对受理案件进行归类、并加强规范化审理:确定案件受案范围、确定原告资格、被告法定职责的依据、起诉期限问题、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审查程度的把握、裁判方式及庭审规则。由此促进了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审判质效的提高。
4、解决问题协调制。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作用,借助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化解“官民”矛盾,坚持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尽力解决当事人的行政争议,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既为大局服务,也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落到实处。
5、定期召开例会制。该院定期走访交巡警大队、工商、房管、行政执法大队等行政机关,召开行政例会,了解并帮助解决行政机关在执法中的疑难问题,分析行政审判案例,指出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总结败诉原因,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