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进一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规范案件庭审工作记录,切实提高法官司法水平,南通中院于日前决定对本院各合议庭法官的庭审(听证)能力进行考评。

合议庭法官庭审(听证)能力考评在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领导下开展,由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由各审判业务庭庭(局)长组织本部门资深法官3人以上组成考评组进行考评、总结。合议庭法官庭审(听证)能力考评内容为合议庭庭审笔录和评议笔录。其中庭审笔录考评内容包括评查庭审(听证)笔录是否忠实原貌,庭审(听证)过程是否完整,记录内容是否准确,语言文字是否流畅。评议笔录考评内容包括评议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素是否完整,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具体理由是否明确,承办人汇报时是否进行事实和法律规定论证,成员发表的意见是否明确、清楚,审判长是否进行必要的总结并有结论,合议庭成员是否审核笔录并签名。

考评方法为:审判业务庭庭(局)长在2009年度各主审法官以判决方式办结的案件中随机抽调一件,一人一件,交部门内勤或审管信息员调集案件卷宗。审判业务庭庭(局)长组织本部门考评组人员对照庭审(听证)及合议工作能力考评表上相关项目,逐案逐项考查,并做好相关情况记载。要求各部门考评组坚持全面考评的原则,充分合议,综合考评,对被考查案件客观量分。考查结果分即为该案件主审法官的庭审(听证)能力分,审判长则以同一合议庭内所有办案法官的分值为基础计算平均得分。各业务部门考查后汇总所有法官的庭审(听证)能力分,并结合考查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讨论,总结先进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审管办备案入档。此次法官庭审(听证)能力考评活动于2010年1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