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为吸引生意出狠招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获刑
作者:张震星 居敏晓 发布时间:2009-12-25 浏览次数:819
本网无锡讯:两朋友合伙经营饭店,为吸引顾客招揽生意,决定用野生动物做成美味佳肴,岂料,这一奇思妙想换来的竟是牢狱之灾。2007年,这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的主犯何某被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日前,后到案的该案另一名被告人郑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何某和郑某是江阴人,两人都有过犯罪前科,何某曾犯盗窃罪入狱七年,郑某曾犯伪造印章罪被法院判处三年。2006年,两人决定合伙开一家饭店,于是在闹市区租了一家店面,为了让新开的饭店能出售与众不同的菜肴从而一鸣惊人,何某提议收购野生动物,并得到了郑某的同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保护野生动物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巨蜥4条,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郑某伙同他人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确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