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近年来,苏州相城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三个强化”开展执行救助,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帮困意识。深入了解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等情况,全力帮助申请人,避免申请人受到二次伤害。在丁义辉非法行医一案中,被害人的丈夫杨某无收入来源,三个子女急需学费,母亲年老多病,住房已被“5?12”地震损毁,而被执行人丁义辉长期服刑,无履行能力。为此,法院依法及时发放5万元执行救助金,有效保障了受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规范启动标准。被救助对象必须是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伤害,本人或家庭生活确有严重困难等四种情况下的申请人。案件被执行人必须符合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履行义务能力等四个条件之一。规范审批程序。将审批分为六个步骤,层层审核,逐级把关,以防滥用。规范资金监管。设立专项资金专户,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执行庭与财务室定期核对、相互监督;每年向区财政局编制申报资金预算,保障账户资金动态充裕。

三是强化实际效果。执行救助缓解了案件执行难的矛盾,积极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在范某等四人诉童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童某正在服刑,无履行能力,自2005年以来,范某等四人一直未能得到履行,生活雪上加霜。相城法院接到申请后,及时实施救助,一次性了结了纠纷。自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采取执行救助的方式共顺利执结10件案件,发放救助金近34万元,受益当事人2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