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江苏省邳州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司法建议在能动司法中的“参谋”作用,在行政审判中除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对接外,还针对行政机关在诉讼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切实发挥司法建议的“事后诸葛”作用,积极帮助政府“亡羊补牢”,先后为政府避免群体性纠纷9起、促使相关职能部门自我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26起。同时,注重加大对司法建议反馈、落实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增强司法建议的实效性与权威性。2009年,该院共发送行政司法建议16件,行政机关已反馈、落实的12件。上述举措,既树立了行政审判的权威和形象,又落实了行政审判的服务职能,顾全了大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近年来,该院审理的不服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类案件居高不下。2009年,该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6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20.16%。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各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在市建设局委托颁发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工作中,违法颁证现象特别严重,且带有普遍性。上述现象直接导致邳州市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的无序。长期以来,凡法院受理的涉及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类的案件,均以被告败诉方式结案,败诉率高达100%。邳州市房产局成立于1990年,在原邳县人民政府邳政发【199033号文件中,已明确“县乡镇驻地规划区内的个人房产产籍产权”的管理职责属邳州市房产管理局,但邳州市各村镇建设办公室继续对该范围内的房产越权颁证,个别工作人员违法颁证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上述现象的发生,不仅有历史原因等导致的建设和房产部门间,在城镇、村镇范围内颁证职责的不清,也有两行政主管部门疏于对各乡镇农房颁证行为的指导和监管有关。个别村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滥权、越权发证,更是违法行为发生的直接祸因。

鉴于邳州市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的混乱,该院主动向邳州市建设局、邳州市房产管理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发送司法建议,引导他们针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委托各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颁证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对历史原因造成的以往已向各乡镇发放的大量空白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书进行专项清理。同时建议邳州市建设局、邳州市房产管理局应加强沟通与协作,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就邳州市城镇、村镇范围内房产颁证的职责问题尽快统一上报市政府,以建立统一的房屋产权登记簿,切实解决城镇、村镇房产颁证工作的混乱状况。为切实加强司法建议的实效性,该院还将司法建议文书向徐州市建设局、房产管理局以及邳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报送。

邳州市建设局、邳州市房产管理局对该院建议十分重视,他们主动与该院联系召开座谈会。邳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也明确作出批示。在此基础上,由邳州市建设局牵头,对全市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整治,在给各镇镇长、村镇建设办公室下发书面通知的同时,又在市电视台发布公告,解除与各乡镇的行政委托,在宣布启用新版证书的同时,废止各乡镇现存空白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并就下一步的农房产权登记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目前,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全市村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得到强化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