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孟仁成等5位申请执行人向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安丰法庭赠送一面锦旗:办事实在、为民着想,感谢该庭执行人员将其10多年前的劳动报酬22000余元全部执行到位。

孟仁成等人现年均已70岁左右,19941996年间先后随被执行人王某赴东北打工。经过结帐,王某没有支付现金,而是出具欠条一份。孟仁成等人催要未果而诉至东台市人民法院,该院于1997年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义务,5位权利人即申请强制执行。王某因经营亏损,则采取回避方法,长期在外务工,加之又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法院只能依法中止执行。

在不久前进行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东台市人民法院安丰法庭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该庭尤其把“三养”、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主动寻找被执行人下落,查询银行存款,调查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等。由于王某长期在外,执行人员经多次努力与其妻取得联系,进行有关法律宣传、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一次性履行完毕。当5位申请执行人拿到13年前的劳动报酬22000余元时,75岁的孟老动情地说:“还是法院好啊,要不是安丰法庭恐怕我这一辈子也要不到这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