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留妻子动刀子 杀人未遂获刑五年
作者:许小冬 居敏晓 发布时间:2009-12-23 浏览次数:575
本网盐城讯:一对再婚夫妻,因妻子与婆家关系不和,导致夫妻双方矛盾不断,当妻子提出分手要回娘家住时,丈夫为泄愤竟用刀从背后捅妻子。
现年35岁的赵某是江阴人,曾有过一次不幸的婚姻,离婚后经人介绍与同样离异的何琴(化名)相识,在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双方按农村风俗办了结婚酒,并于2008年5月开始同居,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同居后,何琴不习惯与公公婆婆一起吃住,于是提出了分家,不情愿让赵某的弟弟来家里蹭饭,要求赵某与弟弟划清界线。何某的举动引起了赵家人的强烈不满,而赵某为了维护妻子,也和家里人闹得不愉快。这对再婚夫妻之间也矛盾重重,何琴在一家鞋帽市场做服务员,时常将老板的衣服拿回家清洗,赵某对此很有意见,而当赵某前妻离婚后再生的孩子随赵某的女儿一起来家里玩时,何琴又打翻了醋坛子,误会赵某与前妻藕断丝连。
这样在一起吵吵闹闹生活了一年后,何琴不愿继续和赵某一起生活,于是决定搬回娘家居住。今年8月9日上午,何琴在姑妈的陪伴下来到赵某家,准备收拾衣物回娘家,赵某提出来要与何琴坐下来好好谈谈,但是何琴态度很坚决,称不愿再看见赵某,赵某再三恳求都无法挽回妻子执意离开的脚步,想到自己对妻子这么好却被抛弃,于是产生了与妻子同归于尽的念头。当何琴提着行李准备离开时,赵某随手拿了把水果刀,朝何琴背后捅了两刀,后被他人发现阻止而未遂。经鉴定,何琴的伤势构成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因同居关系破裂,欲泄愤杀人,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杀人未遂,能主动投案自首,且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依法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