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散步被撞死 无证驾驶害人不浅
作者:刘佳玉 发布时间:2012-03-27 浏览次数:344
晚饭后和老伴儿在小区内散步,谁知这竟成了两人的永别。近期园区法院审结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一人死亡,依法被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以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1年12月的一天傍晚,陈老伯和老伴儿吃过晚饭,收拾了碗筷后,便一同出了家门,在小区里遛个圈儿。可谁曾想,走到花坛转角处时,迎面开来了一辆面包车,两人还没反应过来,面包车已经撞在了身上,陈老伯被撞倒在地,老伴儿的头撞到了面包车的前挡玻璃上,满脸是血。司机王某下车查看,看见老太太脸上布满血迹。再一想,自己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撞伤了人,王某知道这下闯了大祸了。趁着还没被人发现,立即回到车上,开车绕过了这对被撞倒的老人,离开了现场,并将肇事车辆直接开到了修理厂,要求修理厂立即更换前挡玻璃。邻居发现倒地昏迷的陈老伯和老伴儿,立马将两人送至医院。经过抢救,陈老伯很快醒了过来,但老伴儿却再也没有睁开过眼睛。后公安机关根据小区内的监控录像将王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公告交通管理范围外,驾驶机动车时操作不当,过失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并在案发后逃逸,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综合考虑了王某的具体情节后,依法判处了上述刑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法官提醒:小区内道路往往比较狭窄、行人较多,更有很多老人和小孩,在小区内驾驶车辆应注意控制车速,特别注意观察四周情况,避免惨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