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6名“醉猫”酒驾惹祸受拘罚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2-03-27 浏览次数:289
近日,仪征法院为了加大对危险驾驶犯罪的打击力度,对近期发生的六起危险驾驶案进行了集中审理活动,并邀请了十多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案件的庭审和评议,通过扩大危险驾驶案的宣传面,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民远离危驾,珍惜生命的意识,增强社会和谐度。
被告人李某、邓某、李某、刘某、魏某、周某醉酒后分别在道路上驾驶二轮摩托车或小型轿车,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碰撞,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经鉴定,六“醉猫”当日血液中乙醇含量明显超出醉驾界定标准,法院依法判处上述六名被告人2-3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不等的刑罚。
庭审结束后,市人大代表与刑庭法官进行了座谈,来自金融系统的郑代表感慨地说:“通过这六起案件的庭审,我深感酒后驾车真是害人害己,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思想,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