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子成婚 逃不过“三年之痒”
作者:仲璐 发布时间:2012-03-27 浏览次数:279
在同乡聚会上一见钟情擦出爱火的两人,相处短短两月便奉子成婚,无奈爱情基础不牢的婚姻终究无法长久。日前,在金湖县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蔡某和郭某终于协议解除了仅存三年的婚姻关系。
2008年10月5日,在昆山打工的蔡某应朋友之邀参加了一次老乡聚会,在聚会中结识了刚到昆山的同乡郭某。蔡某对腼腆的郭某一见钟情,并且在聚会中对其照顾有加,想到自己初来乍到便遇到这样不错的老乡,郭某对蔡某也心生好感。聚会结束后,在一帮老乡的起哄中,蔡某牵起了郭某的手。很快,蔡某和郭某确立了恋爱关系。2008年12月,郭某发现自己怀孕后告知蔡某,两人便在年前仓促办理了结婚手续,并于2009年春节期间回金湖举行了结婚仪式。
婚后郭某便没有随丈夫蔡某回昆山继续打工,并在9月中旬生一子。但婚前相处时间短,互相了解不透彻的问题逐渐显现,因为性格差异和生活习惯问题,蔡某和郭某经常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而蔡某产后和孩子一直住在自己家中由母亲照顾,小孩的抚育问题也成为两人争吵的最大原因,两年间,随着矛盾的不断激化,双方甚至多次大打出手。2011年12月28日,郭某终于下定决心向金湖县法院起诉离婚。
在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均无意继续在一块生活,且双方婚前并无建立深厚的感情基础,婚后亦无维系良好的婚姻状态,则侧重就小孩抚养问题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以前种种山盟海誓、甜言蜜语也随着这一纸离婚协议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