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积案一朝解 农民工喜领执行款
作者:丁立亚 发布时间:2009-12-18 浏览次数:566
本网盐城讯:日前,当杨某等五人从东台市人民法院安丰法庭法官的手上接过21906.22元的执行款时,流下了感激的泪水:追讨了12年的劳动报酬,没想到我们今天还能拿到,感谢安丰法庭的法官们!
1996年,杨某等五人在张某承包的工程上做工。1997年2月,工程结束后,杨某等人与张某分别结账,但张某未能及时给付。
1997年3月,迟迟拿不到报酬的杨某等五人分别向东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给付劳动报酬。因张某外出不归,下落不明,同年6月27日,东台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张某向杨某等五人给付劳动报酬合计21906.22元。案件判决后,因被执行人张某下落不明,且申请人杨某等五人也无法提供具体线索,案件执行一直悬而未决,杨某等人渐渐地对此失去了希望。
法官们在梳理执行积案时,这5起长达12年之久的未结案件被梳理出来,并引起了东台法院安丰法庭庭长的高度重视。法庭立即通知5名申请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通过查银行、查房产等“四查”方法,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住址和联系方式。
经过法官们艰苦细致的说服和教育工作,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地支付了执行款,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而5件积存了12年的案件顺利执结,也为东台法院执行清案工作添上了绚丽的一笔。(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