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四项措施妥处劳动争议案
作者:周娜 发布时间:2009-12-17 浏览次数:435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以积极化解劳动者与用工者之间的矛盾为目的,狠下功夫,巧解玲珑扣,短时间内成功调解近30余件案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资深法官担重任。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双方矛盾尖锐的特点,该院精选法律功底扎实,庭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人员,专门负责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审理工作,做好庭前调解、庭中疏导、庭后释法等工作。
二是巧用调解化争议。该院在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时,充分衡量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争议焦点和纠纷起因为切入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化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
三是多方联动齐调解。该院注重与劳动、劳动仲裁、司法等部门的衔接,明确责任,明确责任,倾力搭建劳动纠纷化解网络,形成由点到面,上下联动,共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工作模式。
四是延伸职能促宣传。该院深入工地、企业集中地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咨询、以案讲法等方式,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强化劳动法律意识,便于形成和谐互赢的劳资关系,促进矛盾纠纷的和谐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