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徐州云龙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不断提高三项能力,以强化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应急、管控、调处能力,力求案结事了,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提升预警能力,实现案件排查制度化。按照“从源头抓起”的要求,定期对所收案件进行排查,提高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预警能力。排查出重大疑难的、矛盾易激化的、调解有困难的、多次调解不成的案件,部门成员共同讨论研究调解方案,并充分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力争通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协作,促成调解,化解矛盾。

二是提升调处能力,实现诉讼调解全程化。一经立案,调解工作即告开始,这已成为云龙法院法官的共识。审判人员在接收案件后首先认真阅卷,把握争议焦点,拿出调解方案,确定调解时机。根据案情,将调解工作穿插在诉前、送达副本、交换证据、开庭前、庭上、庭后、判决前乃至判决后等各个环节。

三是提升创新能力,实现调解方式多样化。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多样化的调解方式,如上门调解、田间调解、联系村社干部集体调解等。其中,针对一部分外地当事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往返成本较高等原因不出庭,给法院的调查、调解工作带来困难的情形,该院采用电话、信函调解的方式,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