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法院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提升持续发展力
作者: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12-14 浏览次数:513
本网南京讯:学习型法院建设是实现法院可持续发展的智力保障,是创新法院人才培养机制的需要,是保证法院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体现司法为民宗旨的需要。玄武法院要求全院每一位干警必须确立激励学习、创新学习、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自觉融入集体中,形成法院整体的持续学习力和创新能力。
一是将学习深造作为对干警的最大福利和奖励。在干警的培训和学历教育上,该院给出了具体的目标:首先积极采取任职培训、定期轮训、专题学习等形式,促进干警的业务知识学习,实现从知识型向能力型的转变;其次鼓励参加高学历的学习教育,把学习深造的机会作为对干警最大福利和奖励,将学习作为实现岗位提升的重要环节。设立保障学习专项资金,在提供基本学习资金的基础上,对于有效的岗位培训、研讨交流均实行全额报销;干警参加法律硕士等其他在职研究生学习的,审判庭法官只要完成本庭法官办案平均数的85%、其他人员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全额报销学费,在鼓励学习的同时也合理地解决了工学矛盾。
二是将“学习之星”和“学习型庭室”的创建评比活动作为对学习标杆的肯定。开展“先进学习型庭室”创建活动,评选年度“学习之星”,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干警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尊荣感和职业精神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争先意识竞相迸发,为法院大发展增添了后劲。拓展职业培训的途径,举办玄武法院讲坛,邀请知名学者和资深法官授课,讲解法律理论,介绍国外制度,传授司法技能,曾邀请著名法学家、台湾政治大学
三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提升学习力。通过建立实务研究基地和理论研讨园地的形式,培养干警学习和研究的兴趣,该院已与南京工业大学合作共建了“司法实践研究中心”、“研究生创新中心”,与江苏警官学院共建了教学实践基地,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民事审判工作联系点和香港法律专业大学生暑期内地实习基地,全国人大法工委每年还派出后备干部到该院实习,还与东南大学法律系合作编写出版《行政法案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