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释明告之单让信访人服气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9-12-11 浏览次数:435
本网徐州讯:江苏省邳州法院针对个别申请执行人因拿不到执行款物,又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而被执行人确系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虽经法院多方努力,仍无法满足申请执行人要求,但申请执行人仍坚持上访的,该院执行人员及时依据《江苏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第三条第四款之规定,对此类信访案件及时发放终结释明告之单,使信访人主动放弃继续上访的念头。自开展发放执行终结释明告之单以来,已有3名申请执行人息访。
该院在发放执行终结释明告之单时,重点向信访人阐述能够执行的基本条件,不能执行的原因,因确实无法执行而坚持上访带来对社会及个人的危害,依据相关规定应给予终结的要求等,并在每份告知单上注明联系电话,信访人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直接同执行人员联系,必要时,执行人员上门释明,让信访人真正明白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最终实现明明白白息访。
该院执行终结释明告之单的及时发放,避免了以往接待信访人过程中“口说无凭”的尴尬,让信访人看到盖有人民法院印章的权威,真正从心里服气罢访,有力地助推了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