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出台《防控廉政风险方案》
作者:梁文珠 发布时间:2009-12-10 浏览次数:464
本网南通讯:在国际反腐败日到来之时,南通中院针对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中排查的问题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出台《防控廉政风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解决全市法院干警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防控司法廉政风险,努力把法院系统廉政风险降至最低,推动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
《方案》规定:全市法院设立防控廉政风险领导小组,中院党组书记马志相院长担任组长,负责研究部署协调防控廉政风险工作。下设防控廉政风险指导组,办公点设在中院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防控廉政风险各项工作。
《方案》对审判执行业务庭室和人事处、司法行政处、监督室等热点部门制定了岗位廉政风险的防范措施及责任分解。针对审判部门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钱物及有价证券和利用工作之便,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借用款物、交通工具等情况完善了五项制度,一是建立预先报告制度。要求每个干警每季度要向纪检监察部门填报执行廉政规定情况自查自纠表,凡有违反廉政规定行为不如实报告的,一经查实从重处理。二是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让当事人对法官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法官有违反廉政规定行为及时投诉举报。三是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走访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了解法官执行廉政规定情况。四是开通24 小时具有自动接听功能的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涉及法官违反廉政规定的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五是全市法院审管办要对有违纪举报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
《方案》对各个热点庭室都明确了具体的风险点并规定了相应详实的防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