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南通港闸法院针对近年来交通事故案件调解难、执行难、涉诉信访多的现状,大力开展与交警部门事故科的诉调对接工作,在处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案件上,形成了几个特色,取得了显著效果。今年以来,该院交通事故调撤率达95.9%,其中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案件共18起,全部运用诉调对接新机制,调解成功率100%

一是时间短。一般道赔案件纠纷如果起诉到法院,虽然也可以调解,但经过立案、送达等诸多法律程序,不仅会花费较长时间,而且可能会让双方大伤感情。建立诉调对接“快车道”,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法官应当事人的申请,指导当事人填写诉状,现场立案,及时制作调解笔录、确认协议效力,当即送达民事调解书。从交警主持调解到法院立案、送达调解书等只需半天时间。

二是成本低。整个调解过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尤其在当事人一方是外地人的情况下,大大节省了起诉到法院的一系列额外开支。法官参与交警主持的调解,还可以让当事人更加放心,减轻心理压力,容易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免去执行相关费用。

三是效率高。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主要在赔偿范围和数额、赔偿义务主体、赔偿责任的承担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利用平时处理民事案件的调解经验和技巧,能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