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委全力支持执行工作“放权”法院细化考核
作者:夏海军 傅德洋 发布时间:2009-12-10 浏览次数:389
本网淮安讯:为完善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树立法治权威,促进社会公正和谐,淮阴区委在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后,进一步“放权”法院。在年终综治考核中,由法院制定综治涉执工作的考核方案,并对各乡镇进行打分。
淮阴区法院从有利于推进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工作角度出发,制定了四个方面的考核内容:一是乡镇为案件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率不得低于100%;二是积极配合法院,督促村委会履行义务;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协助执行网络优势,全力协助法院执行或联动执行;四是保障执行不能案件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
通过“放权”法院,细化综治涉执案件的考核方案,将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综合优势、综治基层组织群防群治的网络优势,构筑起基层协助执行的工作网络,从而形成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工作合力和良好执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