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委力助法院执行
作者:转载《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09-12-10 浏览次数:308
建立工作保障机制解决案多人少矛盾
睢宁县委力助法院执行
本报讯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支持,在县委的关心和帮助下,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法治睢宁建设十件实事工程”之一。该院开拓思路、创新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题铺平了道路。截至
为保证清理积案工作能够长期有效开展下去,县委专门研究建立了四套执行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杨晓明任组长,县纪委、公、检、法等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睢宁县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协调领导。二是综合治理,建立执行协作配合机制。金融、土地、公安、检察和新闻部门等13家单位相互联动配合,一改执行工作单纯由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三是建立联合督办机制。在发现全县党员和公务员有非法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时,及时向相关单位联合发出督办函或建议函,对有关责任人给以党纪政纪处分。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沟通机制。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信息,共商对策,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公开处理。
由于执行类案件大幅增加,而执行法官没有得到相应补充,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执行法官的压力明显加大。在获知法院的这一困难后,睢宁县委非常重视,从三方面为法院执行局提供人力、物力保障。一是在2009年度公务员招录中,对该院实行缺额招满,即按编制缺6补6,同时通过调剂方式,另增加10名地方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二是专门将法院执行局升格为二级局,执行局各庭长和其他部门中层干部享受同等待遇,法官的职级配备高于一般行政机关,从优解决法院干警职级问题。三是为法院设立了每年不少于50万元的司法救助基金,专门救助因案件无法执行而生活困苦,无以为继的权利申请人。(黄玉宝 陈 波)
200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