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京畿路某足疗店女老板打开门做生意,没想到飞来横祸被敲头,万幸逃跑中凶手被邻居拦下。日前,该起故意杀人案在镇江润州法院宣判。

 

今年68日,于女士的足疗店如往常一样开门营业,开门不久就迎来了一位客人。于女士热情待客,询问其按摩还是泡脚,男子起初称按摩,在于女士要求脱去雨衣时,又改口要泡脚,男子奇怪的行为并未引起于女士的警觉。将客人引进包厢,于女士低头专心为其捏脚时,突然头部一阵剧痛,于女士捂着头跑出足疗店,发现手上、头上、身上全是血。男子不罢休,手持榔头追出店外,被邻居抢下制止住。

 

令人奇怪的是,于女士并不认识该男子,该男子此前也未在足疗店出现过。凶器被夺后,该男子还主动报警,承认杀人。于女士头顶后方被打伤,送入医院缝了5针。经鉴定,于女士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事后,于女士从公安机关得知事情始末。原来,该男子姓王,今年27岁,患有双相障碍(抑郁发作),当天处于发作期。王某一心求死,认为杀人后警察会来抓他,会被枪毙。

 

“我与她(即于女士)没有仇恨,我不想活了。榔头是花15元买的,选择这家店也是无意识走到这里,在包厢里洗脚,没有其他人,正好方便下手。”王某的交待条理清晰,“敲头部比其他地方更容易伤得重、死得快,我追出去的时候手里拿着榔头,打算继续敲她直至死亡。”王某的凶器是一把长三十几公分的木枘榔头,前端一头为铁制圆头,另一头是羊角。

 

究竟什么原因促使王某走上歪路?据其家人反映,王某从小内向。今年2月,因句容单位工作的事受到刺激辞职,此后又换了两家单位,都是干不到十几天就离开。家人将他带至常州、南京的医院治疗,王某在吃了两个月药后不肯再吃。期间王某有自残现象,用钥匙割左、右手腕自残,因钥匙太钝割不开肉停下,但没有伤过别人。家人听闻王某杀人一事,直呼没想到。

 

“我弟弟胆子较小,这几天直嚷嚷对不起家人,要到派出所自首,好象有妄想症。”王某家人回忆案发前王某的行为时说。

 

王某的母亲称,儿子去年5月刚结婚,也在镇江买了房子,还有个可爱的八个月大的女儿。对于儿子杀人的事,王母认为“刚买了房子,又生了小孩,可能生活压力大了,出事前他经常睡不着觉,在房间里面转来转去的。” 对王某在家中的古怪行为,家人怕刺激到他,一般听之任之,不敢多问。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发时,王某处于双相障碍(抑郁发作)的发病期,有自杀的意志,为达到被判死刑的目的而意图杀人,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依法减轻处罚。行凶过程中,王某被他人制止系犯罪未遂,有自首情节,且其家人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双相障碍属于心境障碍的一种类型,指既有躁狂发作又有抑郁发作的一类疾病。遗传、心理、社会环境诸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可造成。主要表现为情感高涨或低落,伴有相应的认知和行为改变,可有幻觉或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我国刑法规定,完全性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新《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特别程序进一步规定,可以予以强制医疗。本案中,经医疗机构鉴定,王某作案时处于双向障碍发病期,但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所以还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承办法官余波告诉记者,根据相关统计,精神病患者的肇事率为10%。有些精神病患者平常看起来和常人毫无二致,但当其中一些面临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其无助和挫折都可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信”,瞬间点燃“炸药包”。

 

受医疗水平、医疗经费限制,我国仅有20%的重症精神病患者能够接受系统、有效治疗。精神疾病患者失于监护,导致发病肇事、危害社会的事件不断重复上演。在失控状态下行凶杀人,这样事件呈不断加剧态势。

 

精神医学专家指出,双相障碍易复发,尽可能解除或减轻患者过重的心理负担和压力,帮助患者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及问题,提高患者应对能力,并积极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可以防止双相障碍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