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就是那几个保安打的。”指着左脸的淤青,陈先生气愤地说,“自己的家还不让人回了,哪有这门子道理?”家住新区某小区的陈先生在进入小区南门口时,由于磁卡无故失灵无法驶入,在和小区工作人员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陈先生情急之下损坏了道闸欲强行将车驶入,谁知被保安拦截殴打并砸车。

 

陈先生家住新区某花园小区,小区进出车辆均要刷卡通行,可不知怎地,最近磁卡总是无故失灵,小区工作人员也曾多次无理阻挠陈先生进出小区并发生争议,给陈先生带来了极大的不便。20121017日,陈先生接到家中电话,急匆匆地赶回家,谁知,当陈先生驾驶车辆进入小区时,磁卡再次发生故障,怎么刷也刷不出来。虽然陈先生与小区物业反复协商,物业人员仍拒绝放行,坚持让陈先生立马就去换卡,因有急事在身,陈先生提议把卡放在门卫处,下次有时间再去换。谁知,物业保安仍坚决不同意,情急之下,陈先生表示再不让他进去就要把栏杆弄断。保安以为陈先生只是吓吓他们,遂无所谓地说:“那你弄吧。”得到“允许”后的陈先生遂上前把道闸的栏杆拗断了。谁知,等陈先生回到车里准备驾车驶离时,两个保安突然前来阻拦,在争执过程中,一个保安从车外对陈先生头部进行殴打,另一个则阻挡在车前对陈先生的车辆进行敲打破坏。

 

事故发生后,陈先生即前往医院就诊,共花费医疗费1308元,车辆因损坏进行维修花费修理费10900元。陈先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小区物业和保安人员的侵犯,故将小区物业和那两个殴打他的保安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其医药费、误工费、车辆修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虎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个被告保安将原告陈先生打伤、车辆损坏,应该由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出现本案中纠纷时,两个保安是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所导致,其行为性质虽超过了正常的范围,但该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而原告陈先生在进入小区时未采用适当的手段处理问题,而是强行破坏道闸栏杆将车驶入,故也可以减轻被告的责任,法院认为以减轻30%为宜。至于原告陈先生在本案纠纷中受到的损失,法院依法予以认定的是医疗费1308元以及车辆修理费10900元。故,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陈先生8545.6元,其他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官提醒:物业是服务于业主的,不管是硬件还是服务本身都要切实保障业主的权益。无论是业主方还是物业方,遇到矛盾时都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切不可因为一时冲动而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