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与南师大泰州学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作者:蒋俊峰 发布时间:2013-09-22 浏览次数:450
近日,海陵法院与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院校合作长效机制,将法院实践优势与高校理论优势相结合,努力实现“四个加强”,互惠双赢。
加强诉讼服务。在海陵法院建立教学实习基地,泰州学院将安排优秀学生在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协助法官接待信访群众,引导诉前调解当事人到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参与服务“法院开放日”活动。
加强法制宣传。选派资深法官到泰州学院,为法学专业学生讲授法律实务,选择典型案件到学校巡回审理,组织法官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联合学校师生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等法制宣传活动。
加强司法调研。将高校的法学理论与法院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双方组织骨干力量借助学校的图书资料、中国期刊网等资源共同完成司法调研课题。学校选派部分教师到法院积累审判实践经验,根据审判实践开展针对性学术研究。
加强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教授为法官举办专题讲座,组织法官参加泰州学院的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法官法学理论水平。定期开展新型案件研讨活动,提高法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