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农民工中秋节前喜领工资款
作者:李永居 发布时间:2013-09-22 浏览次数:431
9月18日下午5时,农民工代表潘某从被告许某手中领取了5万元的工资款,承办法官督促农民工代表潘某今晚将这5万元的工资款分发到12位农民工手中,让12位能够过一个温馨的中秋节。
2013年8月12日,江苏省泗洪县法院受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潘某和12位农民工兄弟均为瓦工,在工地上做粉刷墙壁工作,2012年2月13日,原告潘某被12位农民工兄弟推荐为代表与被告许某瓦房康居示范村墙面粉刷施工合同,2012年8、9月份墙面粉刷完工。但被告许某一直未完全履行其给付工程款的义务。经过双方结算,被告许某于今年2月9日出具了一份16万的工程款欠条,被告钟某签字担保。但一直未履行给付16万元的义务。故原告诉讼来院。开庭时,原告潘某的5位工友到庭旁听审理。开庭前、后,5位农民工兄弟向承办法官说,这16万工程款是我们13个人血汗钱啊,请法院能够尽快帮我们要到工程款。在法官的释明下,原告潘某申请保全了被告许某的小轿车,我院立即按照法定程序查封了被告的小轿车。
在承办法官多次协调、督促下,被告钟某终于同意给付5万,让被告许某交给原告,于是出现了本文农民工中秋节前喜领工资款的温馨的一幕。对于剩余的11万元工程款,两被告表示等中秋节后,会主动联系原告到法院达成年底前分两期还款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