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加强环境保护各职能单位之间的互动联系,泰州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共同建立了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并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关于建立实施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就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联络机构、工作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形成了该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的新机制。

 

该制度的建立对加强环境执法与司法的联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环保工作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后,将按期举行会议,就有关环境保护法律问题进行调研和讨论,保障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就有关环保执法工作进行宣传,形成依法惩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