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邳州法院积极探索审判管理新路子,建立健全12项管理制度,实现了以审判管理为中心、行政管理为审判管理服务的管理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流程管理科学化。成立了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着力构筑起“全方位监督管理”的审判质量监管机制。建立了以案件质量为重心的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定《邳州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结合,对案件实体、程序、文书三项内容全面综合考评记分,把质量评查纳入审判业绩考评中。

 

效率管理制度化。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季度进行抽查,对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由审委会讨论认定是否为错案,属错案的,按规定追究错案责任;建立以排期审结为手段的督办机制,通过审判流程软件的自动处理,对未能如期审结的案件,并向承办法官发出催办通知,杜绝超审限。

 

目标管理具体化。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审判工作分解为结案率、调解率、超审限率、错案率、上诉率及发回重审、改判率、违法违纪率等17项指标,进行量化考评,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先资格,并计入个人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