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抢包了,快抓贼呀!”一位趴着地上,身着黑色上衣打扮入时的女子大声呼救。她绝望地瞅着一辆崭新的蓝色摩托车在夜色中呼啸而逃。发生抢夺事件在深夜12点左右,女子刘某在人迹稀少的十字路口遇红灯,停下电瓶车。突然,从她后方驶来了一辆崭新的摩托车,从摩托车上伸出一只手,猛拽她肩上的黑色包,刘某下意识地紧握包,包未被抢走,摩托车后座上的男子又伸出一只手,两只手同时紧拽刘某的包,一连拽了三四次,刘某力气终抵不过该男子,直接被拉出电瓶车,摔倒在地。摩托车瞬时加速逃跑,刘某看到车上有两男子,一人穿白色上衣,一人色上衣,朝北逃走。

 

刘某用其身上的手机报了警,警察开车向北追,在路上发现了一辆崭新摩托车,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果是刚刚两“飞车贼”魏某和冯某。据查,包内有现金1000余元、翡翠手镯一只、银项链两条、手机一部、手表一块。

 

魏某、冯某在庭审过程中,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两人是好朋友,在魏某家吃过饭后,午夜魏某骑着新买的摩托车载着冯某在空旷的马路上兜风,本来打算各回各家睡觉,突然发现十字路口有一女子孤零零地等红灯。两人最近经济十分紧张,突然冒出想“弄”点钱花的念头,最终触犯了法律。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魏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冯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寄语:案中魏某和冯某因一念之差而酿成大错,令人痛惜。给我们的教训是,每人要依靠正当途径获得金钱,想通过歪门邪道的方式不劳而获,最终难逃法网。人要将不劳而获的想法扼杀在萌芽中,依靠辛勤劳动获得更好的生活才是沧桑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