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虽已离婚,但前夫却因怀疑前妻与老板有不正当关系持刀挥向前妻,致前妻曹某面部受伤。日前,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任某,江苏沭阳人,2007年与妻子曹某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曹某为了一对儿女的成长,仍然和任某居住在一起。但是,任某平时爱好赌博,有时喝多了酒还会对曹某拳脚相加,曹某忍无可忍于今年初搬离了位于常州朝阳的家。但是任某内心底总觉得“妻子”曹某不是个狠心人,为了两个孩子总归还会回来的。

 

今年春节刚上班,曹某所在公司聚餐,她便打电话给前夫任某,说晚上会来接两个孩子一同参加公司的聚餐,任某电话里同意了。下班后曹某和另外一个同事乘座单位领导的奔驰车去朝阳接孩子。车停在离任某家不远的超市门口,任某从超市出来碰巧看到曹某带着两个孩子上了领导的“大奔”,心里很不舒服,觉得自己的“老婆”被别人抢走了,立刻上前阻止了两个孩子跟着曹某一起去吃饭。回到家,任某一个人喝了二两白酒和一瓶啤酒,越想越不舒服,就打电话给曹某质问她在哪里吃饭,他要带两个孩子过来。随后,任某便带着两个孩子来到曹某聚餐的饭店。

 

大女儿甜甜一看到曹某,就悄悄告诉妈妈,“爸爸来的时候身上带了一把菜刀呐”,曹某听闻大吃一惊。而此时,任某已经上前质问起曹某的领导“你为什么不直接把车开到我家门口去接人,要停在离我家100米的地方啊?”曹某见状赶紧上前阻止,任某二话不说一脚“飞毛腿”踢向了曹某的小肚子,紧接着便将任某按在了沙发上,从上衣内兜里掏出从家里带来的菜刀,朝曹某的左边脸上划了下去。任某这突如其来的一套“组合拳”把曹某的同事们都怔住了,这时才从曹某的尖叫声中反应过来,两个男同事急忙上前控制住了任某,将刀从他手里夺了下来,另外一名女同事也赶紧带着曹某赶往医院治疗。饭店的服务员见状报了警。

 

接警的民警将任某带到了派出所,经法医鉴定,曹某左脸缝了五针,所受之伤构成了轻伤。任某事后也追悔莫及,与前妻达成协议,支付其赔偿款人民币20000元。

 

武进法院经审理认为,任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大家都说“冲动是魔鬼”,在本案中任某因嫉妒心作崇,冲动之下造成了这起悲剧。在我国,婚内人身损害的事件大量存在,而离婚后因一方恋爱或再婚造成另一方做出不理智行为的事件也比比皆是。“做不成夫妻也不要成为仇人”,在曾经拥有时不好好珍惜,离婚后却还想用暴力手段干涉对方的生活,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还影响了下一代的成长,最终伤害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