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酒后欲行强奸被判刑
作者:王睿冰 发布时间:2013-09-17 浏览次数:255
身为厂里的电工,竟然色胆包天,酒后窜入女生宿舍,欲行不轨,被抓后还拒不认罪,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不想公诉机关根据所掌握的充足证据,将其诉至法院。近日,被告人张某以强奸罪(未遂),被邗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年初,从河南来邗江区杭集镇某公司打工的张某,酒后窜至公司的宿舍区,冒充公司行政管理人员,以“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为由,将正在宿舍内与女职工王某聊天的其他人赶走,随后,张某进入王某的宿舍,并将宿舍门反锁。次日凌晨1时许,张某遂产生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的歹念,便向王某提出出去玩的要求,遭到王某的拒绝。当王某开门责令其离开时,张某恼羞成怒,强行将王某拉回床边,王某大声呼救,然而,王某的叫喊声不仅没有迫使张某罢手,反而更加激起了王某的邪念,张某随即将王某摁于床上卡住其脖子,并以“再喊,我就卡死你”等语言威胁其不准呼救。王某假意顺从,让张某将其松开,并伺机逃脱。不想再次被张某摁在地上,失去理智的张某继续卡住王某的脖子,抓住其头发将其头部猛击地面,并用手掌打其嘴巴。后张某抓住王某上衣,欲将其从后窗拖至厂外实施强奸,遭到王某的竭力反抗。由于势单力薄,王某在反抗过程中,被张某拽破了上衣,最终残忍地被拽出后窗。当张某将王某胁至该公司北院墙处,欲将其带出公司外实施强奸时,被闻讯赶来的保安发现,张某翻院墙仓皇逃走。 经法医鉴定,王某受轻伤。公安机关在调查后,将张某列为网上逃犯上网追查。今年6月18日夜,河南省兰考县警方得知张某已经返回老家,迅速出击将其在家中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