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亏损动了坏心思 卖出的车再去偷回
作者:吴荣荣 王丽娜 发布时间:2013-09-17 浏览次数:273
一男子在生意亏损后,心起歹意,将自己先前卖掉的轿车再行窃回,结果将自己送入了班房,悔恨不已。9月10日,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审理了这一离奇的汽车被盗案,被告人黄某当庭自愿认罪,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对被告人黄某作出了有期徒刑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判决。
被告人黄某案发前从事二手车交易。2013年4月初,被告人黄某以31000元的价格回收了一辆丰田轿车,并将该车辆信息挂在二手车交易的网站上。为了防止车辆被盗,他还在车上安装了GPS定位系统。之后,被害人胡先生通过网络了解到该信息,联系了被告人黄某,欲购买该车辆。2013年4月中旬的一天,双方以28500元的价格成交,被告人黄某将车辆和1把钥匙都交给被害人胡先生,还以假名给被害人胡先生出具了一份保证车辆来源合法的卖车协议,被害人胡先生支付了价款,但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被告人黄某想到这笔买卖做亏了,心里很不平衡,后通过GPS定位系统查询到该辆车就在吴江,便有了将该车偷回再出售的想法。4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他用未交付的另一把钥匙将停放在路边的车子开走。被害人胡先生发现车辆丢失后,随即报了警。
本案之所以发生,是因为被告人黄某没有正确认识生意上的盈亏风险,心里一时失衡,促成犯罪。被害人胡先生对二手车交易缺乏常识,以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车,再由卖车人出具非盗抢的保证书便可高枕无忧。在此,法官提醒:二手车交易有风险,买卖须谨慎。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买车人除了对所购车辆的车况进行了解,在移交车辆时还需要求卖车人提供个人真实的身份信息,并且须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