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 猖狂店主妨碍公务被判刑
作者:于颖 发布时间:2013-09-17 浏览次数:246
为全力推进扬中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动执法队员对农贸市场附近的流转摊位及占道经营进行监督管理。身为扬中市民的一份子,更该积极支持创卫工作,然而陈某却不停劝阻,还对前来劝说的执法队员大打出手。日前,陈某因犯妨碍公务罪,被扬中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2013年5月14日7时许,扬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队员江某一行对该市开发区城市创卫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时,发现开发区农贸市场西门南侧一处日杂店将货品杂物乱堆乱放,在路边占道经营,江某等执法人员遂上前对日杂店店主即被告人陈某进行劝说。谁知被告人陈某及其妻子常某不听劝阻,且阻止正常执法,推搡之间被告人陈某用手抓伤江某脸部。经鉴定,江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案发后,被告人吴兴军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相关规定,扬中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