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民生司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作者:朱秀芹 发布时间:2013-09-17 浏览次数:471
在涉及民生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往往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和诉讼能力,又没有经济条件聘请代理律师,明显处于弱势,在诉讼中处于不利的地位。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泗阳法院将民生案件的审理执行作为司法工作的重点,切实关注民生,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根植群众观念,加强民意沟通。对于民生期待、民生需要的案件诉求,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群众所想所盼,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民意信息收集和回复机制化,为民生司法找准方向。
坚持公平正义,重视权益保护。在法律适用上,将公平正义原则与对弱势群体的适度保护原则统一兼顾,合理运用证据规则,正确分配证明责任,通过法官的有力释明,对民生案件中弱势群体诉讼能力适当平衡,提高审判效率,让民生案件更快解决。在调解工作中,通过耐心的劝说、有理有据,尽可能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设计调解方案,实现对弱势群体民生权益的适度倾斜。
实行费用缓减免,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保障和救济民生权益,实行诉讼费“缓、减、免”,结合司法救助举措,保障贫困当事人获得救助,顺利参与诉讼。对于涉及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农民工工资追索等民生案件,通过立案审理绿色通道加快审理,同时重视先予执行措施,为弱势群体及时送上执行款,缓解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