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咨询、网帖投诉涉及法院立案工作比重较大情况,姑苏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将“首问负责制”延伸至立案窗口,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提升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立案窗口的“首问负责制”要求,首位接待诉讼当事人的立案法官应当做好材料审查、立案把关、法律释明、流程讲解等“一条龙”服务,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到认真审查、及时立案;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给予释明,做好疏导工作。

 

“首问负责制”通过三个原则严格实行:一是一次性告知原则。针对法院地处偏远,当事人往返不便情况,立案法官及时向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举证责任,对起诉材料存在瑕疵的案件,及时告知需要补充、修正的材料,逐项列明需补正和修改的内容,需补充的具体份数,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次数,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实时化联系原则。针对起诉材料需要补充、修改的案件,首位接待的立案法官通过存留办公电话、告知法院网站等多种形式,确保当事人在必要时进行法律咨询与沟通联系;针对法院立案工作的在线咨询与网帖投诉,及时进行法律释明与回复,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无缝式交接原则。首位接待立案法官外出工作时,应当将正在留存审查的案件向其他法官进行交接,并由其他法官向当事人代为答复;针对未留存材料的案件,其他法官也不得以首问负责制进行推诿,应照常办理立案手续,确保当事人顺利进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