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 执法风险的“分级累进”监督制
作者:朱秀琴 张宝林 发布时间:2013-09-16 浏览次数:1286
近日,监察室与立案庭、司法鉴定办公室针对司法鉴定“摇号”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交换了意见,共同探讨如何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执法中的过错并不鲜见。与此同时,出于对执法过错的担忧,许多基层法院法官也发出感叹:“现在案子越来越难办了!”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建立了“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机制”,排查并确定执法过错风险点164个,并根据过错的严重程度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制定了相应的防范与监督措施。
■绕不开的话题:
防范执法过错
审判员小王去年经历了一次“险情”:当时一件多名当事人的民事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后,案件进入结案程序。但在卷宗装订时,书记员发现一名当事人还没有送达,由于尚在审限期间内,小王立即安排书记员进行了送达。虽然最终案件没有受到影响,但如果不是及时发现,这将是一个严重的执法过错,小王想起来就后怕。
“现在的案件处理上要采取的司法措施很多,案件数量压力又很大。有时自己都担心一不小心哪个环节出问题,搞得自己天天提心吊胆的。”小王的这一席话道出了很多埋头办案的基层法官的心声。
作为全省优秀法院,泗阳法院一直非常重视防范执法过错,保障司法公正。长期以来,该院主要通过思想教育、提升能力、院庭长案件把关等方式来防范执法过错。然而,随着审判形势的不断变化,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这样的传统方式对于有效防范执法过错而言显得“力不从心”。例如,该院仅民一庭一年就要审结超过2000件案子,庭长对这么多案件要签发文书,只能对文书内容进行有限的把关,很难完全掌握每一起案件所有处理情况。
该院在研究近年来各地法院出现的典型违法、违规办案的事例中发现,许多问题都是隐藏在司法环节过程中,常常是在某一个环节上出现了违法违规问题,其他环节上都正常进行,从最后的法律文书内容上也很难看出问题,这就给对审判质量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泗阳法院党组致力于探索防范执法过错的新思路、新举措,既要对当事人负责,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也要对干警负责,减少执法中的过错,更要对法律负责,维护司法公正。
基于这样的认识,一种新的执法过错防范模式逐渐清晰起来:把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敏感节点公开到阳光下,纳入到监督中,让干警有意识地加以注意,让司法监督工作更加主动、直接、有效,从而让司法公正的目标得到更好的实现。这一模式也成为了该院执法过错分级警示机制的蓝本。
■对权力进行扫描:
找出164个高危风险点
要建立对执法过错的警示机制,首先就要找到可能引起执法过错的高危风险点。这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事情,现在的审判工作涵盖了立案、审判、执行等多个环节,而每个环节内的司法措施更加复杂,这给查找风险点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审判工作看起来非常繁杂,但我相信,只要我们真正尊重审判规律,研究透彻审判工作,掌握正确的方法,完全可以将执法过错风险点筛选出来。”该院院长肖文说。
该院正式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确定了查找执法过错风险点的具体操作方案,为全院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的指导依据。执法过错警示点的查找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梳理执法事项,各部门依据自身执法工作职责,梳理执法事项并编撰目录,注明执法依据。其次是明确执法权限,在梳理执法事项的基础上,针对每一事项执法工作要求,设计工作流程,明确执法程序、工作原则和执法要求。再次是绘制执法工作流程图,对每一个执法工作事项按执法操作规范逐一制作流程图。最后是排查执法过错警示点,依据执法流程,围绕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执法职责,通过自查、互查、公示、认定等程序,查找并界定各部门、岗位容易产生执法过错的警示点。
刚开始听说要搞这项工作,许多干警和中层干部都不太理解,觉得不切实际,“执法措施这么多,谁知道哪个有风险哪个没风险?”但当大家静下心来,认真地研究自己部门的工作业务时,逐渐发现,原来看似繁杂的审判业务工作其实都有其自身的规律,通过细化成具体的程序、环节、岗位、措施,那些“潜伏”在审判程序中的高发性、危险性节点,陆续地“浮出水面”。
最终各业务部门全部完成了对本部门执法过错风险点的排查,全院共有304个风险点上报到了“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对上报的风险点逐一进行了分析、甄别,保留了其中具有较高执法过错风险的135个点。此外,该院又对近5年来各地其他法院出现的司法过错典型案例进行了搜集、研究,从中查找出了29个风险点,最终确定了164个风险点。
■风险越大监管越严:
分级监管机制
虽然164个风险点都可能引起执法过错,但各个风险点引起执法过错的严重程度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可能是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有的可能仅仅是一般的过错,它们的警示作用有着较大的区别。
为此领导小组专门对各个风险点进行了具体的研究和评估,全部确定了风险级别。凡是易造成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确定为一级警示点,易造成较大违纪行为的确定为二级警示点,易造成一般违规行为的确定为三级警示点。根据这样的标准,最终共确定一级警示点41个,二级警示点50个,三级警示点73个。
对于全院164个执法过错警示点,该院全面落实执法过错防范与监督措施,对所有警示点全部建立事前、事中、事后防范工作规范。在处理案件和工作事项流程中,涉及一级警示点的,由监察室会同相关部门定期进行全面督查;涉及二级警示点的,监察室进行不定期巡查;涉及三级警示点的,由部门负责人检查把关,并定期将情况汇总报监察室。督查中发现存在执法过错问题的,及时进行纠正并落实责任追究措施。
执行款物交接工作曾经是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与执行工作中的高危环节。该院将此节点确定为二级警示点,制订了专门的《执法款物交接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专人办理、票款分离等程序。监察室加大监督巡查力度,有效避免不规范、不廉洁问题。2011年以来无一起针对该问题的群众投诉。现在涉及到拘留、罚款、查封财产、评估、拍卖、款物交接等事项时,执行人员就会认识到是需要重视的警示点,自觉地加以注意,该院在执行工作方面的零违纪局面由此产生。
优势初显:
赢得公正与公信
2011年以来,泗阳法院案件年发改率均在0.24%以下,不仅名列全市第一,也是近年来该院案件质量最好的一段时期;案件结收案比达到99.99%以上,并始终保持均衡结案的良好态势。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来看,没有发现一个重大执法过错问题,一般瑕疵问题数量也同比下降了41%。近三年来群众涉诉信访投诉量下降46%,且无一起重大信访事故。干警队伍继续保持严重违纪“零纪录”,八次人大代表视察对该院满意率、好评率均为100%。
“这一系列凸显司法公正与公信的数据背后,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强如此评价说。
“我们一开始还搞不清执法过错分级警示是什么意思,”该院民一庭副庭长邢军说,“不过现在我们觉得这个机制非常好,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提醒,也是对我们干警的关心。所有的警示点我们都心中有数,办案中会自觉地注意这些'雷区',办起案来心里踏实多了。”
这样的观点在该院很有代表性。在监察室牵头组织对各部门一级、二级警示点的巡查中,就经历了许多干警从不理解、不耐烦到主动支持、积极配合的可喜变化,并形成了监察部门监督、提醒与部门工作规范、改进的良好互动关系。
认可这项工作的不仅是法院领导和干警,社会各界也同样充分给予认可。今年6月,“宿迁市公正执法现场会”安排在泗阳法院观摩,宿迁市委副书记侍鹏对该院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市推广该院的经验。
执法过错分级警示机制让泗阳法院尝到了“甜头”,但该院并没有止步于此。“在进行跟踪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还将进一步优化警示点内容,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更加有效地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审判工作的新发展。”肖文说。
从“问题”出发规范司法行为
访谈对象: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肖 文
用“细枝末节”结网
法周刊:开展执法过错分级警示这项工作主要基于哪些考虑?
肖文:近几年来,泗阳法院案件受理数量一直在高位运行,案件审理难度也在不断增大,在这种形势下,通过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来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对提高案件审理、执行质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毋庸讳言,由于能力和责任心等因素,少数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确有时会出现差错,有的差错其实是根本不应该发生的,但一旦司法行为有随意性和不合规范,势必使公正性受到怀疑,裁判的权威性打上折扣。为此,我们希望从司法行为的细节入手,着眼于有效送达、准时开庭、卷宗移送等这样的小事,梳理出易出现差错的警示点,并以点代面,形成涵盖全院各项司法活动的审判管理网、警示网,让警示点发挥预防和警示作用,使干警在工作中有矩可循,知道哪些是自己应该做的,哪些是自己不能违反的,尽量减少差错和瑕疵,促使干警办理案件更加规范、高效,从根本上提升审判能力和水平。
法周刊:推进执法过错分级警示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肖文:在推进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中,我们突出抓好警示管理机制的落实,努力发挥出警示点的预防和警示作用。一是通过拓展机制,扩大警示范围。横向由审判业务庭室扩展到综合保障部门,形成全员参与的警示格局;纵向由窗口立案到审理执行,形成覆盖司法活动全部流程的有效防控。二是通过防范机制,保证工作效果。出台执法过错预防管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起“教育在先、制度在先、监督在先”防范机制,逐点设计预防措施。自开展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以来,有4名干警受通报批评,1名干警受到诫勉谈话,无一人受纪律处分,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三是通过责任机制,推进落实。明确院、庭两级领导的工作责任,在执行推动、措施落实等各个方面都做到亲力亲为。
从“预防警示”切入
法周刊:执法过错分级警示工作不仅体现了对法官行为的规范和引导,同时对法院整体工作也起到了促进和带动作用,请你结合这项工作谈一些体会。
肖文:我感觉在工作中应当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让警示始终从“问题”开始,二是确保警示防范纠偏的执行力。一方面围绕警示点抓制度设计,用明晰的标准来防范过错行为。本着简单、实用原则,结合岗位职责,全面细致地排查容易发生过错的关键点,使法官在司法活动的重点环节事项上都能被提醒、受约束、补错漏。如在窗口接待环节,针对警示点出台了23项诉讼服务制度,让立案告知、接转材料、诉讼退费等工作要求标准化、具体化。在审判环节,针对庭审和文书中发现的问题,设定了着装、语言、风险提示、权利释明等20项具体标准。在执行环节出台了关于分段集约执行、执行信息“双反馈一承诺”等5项规范性文件。
另一方面围绕警示点抓过程监督,用科学管理来推进制度落实。通过审判管理中的考核、评查以及信访投诉、案件回访调查等制度的落实,将法官在日常办案中出现的瑕疵、对警示点的“触点”情况纳入法官业绩档案,与评先晋级挂钩,实现管理的多元统一和集约精细,使干警的自我约束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坚持对警示工作的定期讲评和通报,对工作规范进行“回头看”,对不适应当前执法规范化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改、立,达到每一个警示点都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实现警示点预防、监管工作与审判工作发展要求相匹配的目标,促进规范司法落到实处。
促“规范行为”养成
法周刊:执法过错分级警示作为一项工作机制,它的形成需要一个巩固、完善和提高的过程,也需要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不断探索改进,泗阳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有何打算?
肖文:执法过错分级警示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工作的定位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注重治本,通过不断的总结,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将一些好的做法和措施进行总结,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来;同时进一步在引导激励上下功夫,突出法官在审判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抓住素质能力提升这个根本,着力提升法官的自警自律意识,促进司法规范行为的自觉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