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往往用来形容掌握优越自然条件的人们依靠自然资源来谋生,这本是一件无可厚非的平常事。然而,却有这么一伙结党成群的社会恶势力集团,他们利用泰州引江河等水域优势,从事水上扫炭垄断行业,唯吾独尊,排挤同行,掠食独吞,称霸一方,并采取暴力打砸、人身攻击、恶语相向等威胁手段,令同行闻风丧胆,避之不及。一段时间以来,这一伙人行迹于泰州引江河等水域,作恶多端,犯下了滔天罪行,给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也给水城慢生活的泰州城蒙上了一层不和谐的阴影。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针对上述情况,公安机关一举破获了该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件。经查:这是一个由张三宝、李广友、姚明城、朱一朋四人组成的犯罪集团(戏谑他们为“四人帮”一点也不为过)。20115月间,被告人张三宝、李广友、姚明城、朱一朋合谋在泰州市引江河等水域垄断水上扫炭行业,他们行动诡异,白天龟缩,夜晚出没,通常持铁锤、橡胶棒等作案工具多次对往来同行扫炭船只进行干涉骚扰,并采取语言恐吓、扔船上财物、砸船上机器、殴打船上人员等方式,驱赶水域内其他扫炭船只,经鉴定摧毁船上财物合计人民币2619元。具体分述如下:2011514日晚,被告人张三宝、李广友、姚明城、朱一朋四人气势汹汹地登上了停泊在引江河水域的被害人孙善民、孙友民的扫炭船上,对船上人员谩骂、恐吓,此举不奏效,于是砸毁了船舶柴油机,同时又强行蛮横地将船上物品扔至河内,造成被害人孙善民、孙友民兄弟俩损失价值人民币1237元;2011515日晚,被告人张三宝、李广友、姚明城、朱一朋四人以上述同样的手段,对被害人赵益平、张若林、张如贵的扫炭船只进行打砸洗劫,造成损失价值人民币473元;时隔几日,即2011519日晚,被告人张三宝、李广友、姚明城、朱一朋再次以上述同样拙劣的手段,对被害人吕平、肖明的扫炭船只进行打砸洗劫,造成损失价值人民币909元,其中被告人张三宝殴打船上员工蒋如华和许亮,并用缆绳打伤另一名船上员工唐小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宝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李广友、姚明城、朱一朋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均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张三宝、姚明城、朱一朋犯罪后均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均自愿认罪,被告人张三宝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均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广友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亦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张三宝、李广友、姚明城、朱一朋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社会危害性大,均酌情对其从重处罚。依法判处张三宝有期徒刑二年、李广友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姚明城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朱一朋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此时此刻,狼狈为奸、嚣张一时的“四人帮”集团也兵败如山倒、偃旗息鼓了,他们罪恶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法律的严惩,水城慢生活的泰州城也恢复了往日的喧嚣与怡然。

 

案件虽已告破,但却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深思与远虑。其一,古人云: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常戚戚。结一个好友,如获至宝,受益终身;交一个坏人,如染秽物,遗臭万年。其二,市场竞争的过程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人人既是参予者,更是管理者,必须遵守市场的营销规则,恪守相关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不可或缺。我们提倡发挥社会正能量,做事光明磊落,脚踏实地,反对阴暗诲面表里不一,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其三,法字当头,据常理行事不能逾越依法办事的鸿沟,否则会事倍功半,半途而废,甚至会劳而无功,身陷囹圄。(本文中人名均系化名)